
债权关系中,连带责任保证是常见的担保方式,很多债权人因不了解连带责任保证的认定标准、责任范围及追偿技巧,在债务人无力还款时,无法向保证人追偿,导致债权损失。
一 明确追偿时机,债务逾期后,债务人无力还款的,可直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,无需先向债务人追偿;
二 留存追偿证据,向保证人发送催收函、沟通记录等,明确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,留存相关凭证;
三 把握保证期间,在保证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,避免超过期间丧失追偿权;
四 诉讼追偿,若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,可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起诉,要求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,依托法律强制力实现债权。
连带责任保证中,保证人承担责任后,可向债务人追偿,债权人无需担心“双重追偿”问题;签订保证条款时,需明确“连带责任保证”字样,避免约定模糊视为一般保证;保证期间内,需定期向保证人催收,留存催收证据。正确认定连带责任保证、掌握追偿技巧,能在债务人无力还款时,为债权实现增加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