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委托贷款是银行受委托人委托,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,表面由银行参与,实则债权归属委托人。这类债务纠纷中,责任划分常因 “银行角色” 产生争议,需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边界。
委托贷款的核心法律关系。委托人提供资金,银行仅负责资金发放、催收等中间服务,收取手续费,不承担信用风险。债权债务关系仅存在于委托人与借款人之间,借款人逾期还款时,委托人有权直接主张债权,银行无代偿义务。例如甲委托银行向乙发放 100 万元贷款,乙逾期未还,甲需自行向乙追讨,银行仅协助提供借款凭证等资料。
风险防范与维权要点。委托人需在委托协议中明确银行的协助义务,如逾期后配合催收、提供借款人信息等;同时需严格审核借款人资质,避免因借款人无偿债能力导致债权无法实现。借款人需注意,委托贷款的利率、还款期限等仍需符合民间借贷规定,超出 LPR 四倍的利息可拒绝支付。若银行在操作中存在过错(如违规发放贷款、泄露信息),受损方可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